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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

来源:来源:梁晶晶整理 作者:梁晶晶整理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很多,散见于若干个税收文件中,也有许多老师做了总结,我在大家总结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归纳和整理,截止目前,有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项目并不是一个文件,而是若干个文件的提炼,比如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有若干个具体项目具体文件,但在此没有一一列示,统一作为一个类别。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我们可以分为七大类29项。
一、与个人相关的项目(2项)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外:自然人出租、销售不动产且承租方、购买方不是自然人的除外。)
二、与出口、免税、不征税相关的项目(4项)

1.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2.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与商业企业相关的项目(2项)

四、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12项)

五、与销售特定货物相关的项目(5项)

六、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2项)

七、管理不规范(2项)

上述项目如有遗漏,欢迎各位老师继续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