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纳税人低风险自查自纠模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资料来源:常州市地税局网站
关于启用“纳税人低风险自查自纠模块”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加快税收征管变革,深化税收风险管理,确保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平稳推进,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实施差别化的风险应对方式,从2012年6月12日起,我局在网上办税厅中启用“纳税人低风险自查自纠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我局网站(http://cz.jsds.gov.cn/) “资料下载”——“培训课件下载”——“纳税人低风险自查自纠流程”。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2,或登录我局网站“在线咨询”或“你问我答”栏目进行网上咨询。
特此通知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