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壮大村级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22年6月23日 作者:知更鸟 中共金坛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金坛市财政局 坛财规字〔2014〕1号 关于印发《金坛市壮大村级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images/line2.gif"> 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财政所、东城街道农工办、各镇农经站: 附件: 坛财规字[2014]1号.pdf 上一篇: 40项重点政策+80支新成立基金 新材料产业迎来发展红利期 下一篇: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文章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