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3-08-27
常人社发〔2013〕225号
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行办法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探索构建我市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体系,努力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人才支撑,根据《助企聚才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常人社发〔2013〕16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在我市企业机械、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评定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②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2.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②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③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7年;
④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
(2)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②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③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④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破格确认条件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破格确认技术员。
2.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破格确认助理工程师。
3.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破格确认工程师。
4.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的(以证书、表彰文件为准),破格确认工程师。
5.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以证书、表彰文件为准),破格确认工程师。
(三)职称计算机能力要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取得计算机类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对本人职业道德方面的评价意见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与本专业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