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2年6月23日 作者:知更鸟 各市、县财政局: 为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经商省相关农口部门同意,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上一篇: 常州市规划局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延续、遗失补办、撤销、撤回、注销规定 下一篇: 一图读懂—《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实施意见》 相关文章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