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知更鸟

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各市、县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等规定,为支持引导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各地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省级财政从2014年起改进资金分配方式,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老龄人口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分配省补资金。经研究,省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