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5〕46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3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