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知更鸟

2013年度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1-15 13:13:38   作者:   来源: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3年度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根据《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现将2013年度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市场前景好、拉动作用大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天宁区文化产业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及相关产业政策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促进项目建设的服务平台。
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申报项目必须为本年度立项(开工建设)或新调整入库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各项手续已经按规定审批。
(3)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天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并已进入文化产业企业名录库;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二、支持范围
(1)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化展览、工艺美术、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2)动漫、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
(3)行业标准制定以及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4)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项目;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服务出口项目;
(6)有较高文化水准并可产业化运作的文化艺术、影视节目等内容生产和品牌打造项目;
(7)富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
(8)对现有企业进行剥离整合,形成“三上”规模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
(9)文化产业统计、评审论证、人才引进和培养、绩效考评等事项和活动;
(10)其他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
2.申报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
(2)项目立项等审批文件;
(3)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项目预算(决算)支出明细情况表;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要高度重视我区开展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和加快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既要广泛宣传发动,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街道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天宁区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报送材料包括:《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及相关内容一式3份,电子版请从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梁红 86900293
邮政编码:213003 电子信箱:653598295@qq.com  
通信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B1701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