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境外离岸孵化器奖励)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境外离岸孵化器奖励)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才办、财政局,常州经开区人才办、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境外离岸孵化器的引才聚才作用,大力引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亟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1〕21号)中支持境外离岸孵化器聚才引才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境外离岸孵化器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境外离岸孵化器,具体是指我市有关单位满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企业成长需求,以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为宗旨,在境外设立并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是我市有关单位对接境外创新资源、招引海外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支撑平台。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境外离岸孵化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部门、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专题园区;
2. 境外离岸孵化器为申报单位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海外以收并购、直接投资、合作共建等方式设立,申报单位拥有实际控制权;
3. 境外离岸孵化器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企业和创新团队培育、科技服务等,并对申报单位发展和我市引才聚才有明显促进作用;
4. 境外离岸孵化器应有明确的场地和专业工作人员;
5. 境外离岸孵化器2021年度在海外引才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6. 境外离岸孵化器2022年在海外引才方面有明确工作计划,经评估能够达到预期成效。
三、支持标准
根据境外离岸孵化器2021年度海外引才成效和2022年度海外引才预期目标进行分档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用于境外离岸孵化器引才用才和科研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
四、申报事项
1.申报流程
(1)线下申报:申报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今年海外引才工作,系统谋划明年引才思路,填写申报书(附件1)和明年工作计划(附件2)。报送纸质版材料3套和电子版材料至各辖(市)区人才办和常州经开区人才办。
(2)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同时登录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点击“创新政策速兑平台”版块,选择“政策申报”栏目中“境外离岸孵化器奖励”项目,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
2. 各地要广泛做好动员部署,指导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开展资格初审工作,各辖市(区)人才办、常州经开区人才办会商有关部门后于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3套及材料电子版)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85680648。
附件1: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境外离岸孵化器
奖励)申报书
附件2:境外离岸孵化器2022年引进海外人才工作计划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创新办(筹)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 日
附件1
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境外离岸孵化器奖励)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境外离岸孵化器 名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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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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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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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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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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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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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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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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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方式 |
收并购 □ 直接投资新设 □ 合资共建 □ |
机构类型 |
独立法人机构 □ 企业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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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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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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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产权交割或新设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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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或新设 已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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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持有孵化器股份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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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股东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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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开展 海外人才引进 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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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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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才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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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新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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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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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境外离岸孵化器2022年引进海外人才
工作计划
(境外离岸孵化器名称)
一、2022年引进海外人才工作思路
(主要介绍引才工作举措和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二、2022年引进海外人才预期成效
(能够引进有意愿到我市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数量和基本情况介绍,并且承诺愿意配合我市申报上级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