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
常工信制推〔2021〕289号
|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9〕98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 产品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能够代表常州制造先进水平。 2. 产品即将或首次投放市场,暂未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经济社会效益。 3. 产品创新程度较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质量可靠。 4. 产品符合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详见附件1)发展领域。 5. 我市2020年以来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和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直接纳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无需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常州制造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附件2); 3.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 4.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5.承诺书; 6.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查新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等)。 四、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胶装成册,装订平整。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辖市(区)择优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请示件纸质1份),并附创新产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0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先进制造业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成娟,电话:85681280、85681279 。 附件:1.常州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2.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申报书 3.2021年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