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5 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15 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8-20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字号:〖大 中 小〗 |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和 《中国制造 2025》 (国发〔2015〕28 号) ,鼓励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引导终端用能设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荐,并决定启动 2015 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泵、压缩机、制冷设备、塑料机械、热处理设备、电弧焊机、干燥设备。 “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的范围为: 1、工业装备类:电机、锅炉、变压器、风机、泵、压缩机、塑机、电焊机 2、终端消费类: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 有意申报的企业请尽快与所在地经信(经发)局节能部门联系相关申报事宜。 工信部文件链接:http://jn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1299329/16753083.html
常州市经信委 节能处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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