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国内专利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省专利信息中心按照省高质量发明专利条件,从全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中筛选出资助专利清单(清单由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发给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
1.根据技术创新难度高、同族专利数量多、保护范围合理稳定、技术适用范围广、不可替代性等,确定A、B、C、D四类高质量发明专利资助标准。
A类:每件资助6000元;
B类:每件资助5000元;
C类:每件资助4000元;
D类:每件资助3000元。
2.从授权的高质量发明专利A类中筛选百件优质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
3. 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支柱产业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二)申报程序: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拟资助专利的专利权人补充完善专利资助资金申请人信息(信息内容见附件1),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汇总并核实,然后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国内专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报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二、国(境)外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