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众创空间建设情况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众创空间建设情况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常办发〔2015〕42号)》精神,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有关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众创空间评价的对象为我市24家省级众创空间和21家市级众创空间。
二、评价要求
1. 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开展所辖区域内的众创空间评价组织申报工作。
2.各众创空间填报《常州市众创空间评价表》(附件1),并编制2015年度众创空间建设情况总结(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装订后上报所在辖市、区科技局。
3.各辖市、区科技局汇总所辖区域内众创空间评价材料,并对所报送材料和数据作真实性审核,经盖章确认后于3月18日(周五)前将一式两份评价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