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江苏省、常州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开始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
毕业5年内(2014年6月1日(含)——2019年5月31日(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2、申报项目
2年内(2017年6月1日(含)——2019年5月31日(含))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3. 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及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5.项目单位为民办非企业,申报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6.以下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曾经发生过变更;已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7.申报项目需在项目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单位分布在多个地区,需向项目单位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辖市(区)申报。
8. 仅申报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其登记注册时间可酌情放宽至4年内,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含)至2019年5月31日(含),其余条件相同。
二、资金扶持
(1)确定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确定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各位有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可向项目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或院校进行深入咨询和报名哦!
信息来源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