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和省引智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和省引智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6〕4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国家和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7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原有高端团队项目,请申请“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企业拟申报高端项目之前,请务必与市外专局(曹静0519-85681938)取得联系,确认申报条件是否符合。
(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各地区各部门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拟申报重点项目之前,请务必与市外专局(曹静0519-85681938)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