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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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办发〔201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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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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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十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常办发〔2018〕67号)要求,现就做好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品牌建设顶层设计 (一)制定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明确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要聘请专业策划机构,整体设计制作质量保障、品牌营销、宣传推介方案,按照“一品一策”思路,分别制定各品牌的战略规划。五大农产品特色品牌也要制定培育方案。 (二)建立品牌数据库。由十大品牌责任单位梳理各品牌的产品质量、环境评估、技术运用、地理优势、认证情况、产量产值、市场营销、宣传推介、品牌申报、企业运行等基础信息,形成全市农业品牌数据库。根据各品牌数据进行前景分析测算,规划品牌建设发展方向,指导品牌农业发展。 (三)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和江苏省农产品品牌目录工作同步开展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更新发布工作,拓展纳入目录制度的农产品品牌范围、对象等,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品牌培育绩效考核 (一)制定培育实施方案。十大品牌责任单位要制定上报年度培育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下一培育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制定、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营销等;二是明确下一培育阶段资金使用规划,财政培育资金主要用于宣传推介。三是明确培育时间:本年度7月1日-下年度6月30日。 (二)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十大品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育总结,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十大品牌培育结果每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培育绩效结果确定今年培育资金补助额度,对培育成效较差的品牌建设主体不再给与政策扶持。 (三)加强培育情况跟踪。对十大品牌培育情况加强进展跟踪,各辖市、区每月25日前要上报培育进展表格(附件2)。培育进展情况将每月向市政府办汇报。 三、加强质量安全和宣传营销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各辖市、区要结合全市“百家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等,积极推进十大品牌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各辖市、区要制定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加大对品牌农产品监测力度。结合“千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追溯”工作,指导品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销力度。各辖市、区要制定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宣传营销计划,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营销活动,不断提升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请各辖市、区高度重视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工作,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实施方案(附件3)、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总结材料(附件4)于每年度6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同时上报电子版)。每年7月1日-7月20日,在常州三农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知名农业品牌培育”项目的时候同步上传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 解光武 联系方式:81668241 附件:1.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五大农产品特色品牌名单 2.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月度进展表 3.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实施方案(格式) 4.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总结材料(格式)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 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五大农产品特色品牌名单
附件2 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月度进展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3 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实施方案(格式) 品牌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完成目标 三、经费预算 四、实施进度 五、组织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4 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总结材料 (格式) 一、培育情况 对照实施方案,总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管理情况 对照实施方案,总结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培育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