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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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1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扶持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大、研发方向明确的企业普遍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企业研发机构,现开展2017年度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须在区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期内企业新增投资200万元以上,并申请至少1件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 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成后,其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承担单位和中心负责人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常州高新区科技局(http://kjj.cznd.gov.cn/),点击“项目申报和统计直报”,进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信息表,上传任务书及附件,完成在线申报。 同时向项目受理部门送纸质书面材料。在线申报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并按要求签章齐备。装订顺序为,信息表、工程中心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认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专利证书等与工程中心建设相关材料)。 4.申报材料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科技局项目受理窗口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28号(管委会大楼南侧100米,衡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 受理窗口联系人: 吴皓颖 85192767 合作处联系人: 韩 钧 89889765 附件: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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