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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好常州市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我市有关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项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方式均有两种,分别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提名专家的资格、条件及提名数量限额详见附件3)。

二、提名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3),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基础类成果按专业所属范围选择填写。

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前(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

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前),不得超过8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论文论著。

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被提名项目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2)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5)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6)核心知识产权和论文论著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7)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提名科普作品的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条件:(1)被提名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江苏境内注册的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3)企业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创新成效明显;(4)企业标志性创新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性产品,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综合实力、经济效益近三年连续增长;(6)未曾获得过2014—2018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2、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条件:(1)被提名人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籍人员等;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2)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3)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流程

1、省科学技术项目奖:(1)企业填写《常州市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预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通过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报送所在地辖市(区)科技局;(2)各辖市(区)科技局收集、初审预申报项目后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常州市科技局科服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科服处),逾期不予受理;(3)市科技局组织初评后择优提名,将拟提名项目于5月7日前反馈至各申报单位并公示;(4)5月22日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流程,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科服处。凡经公示后申请退出的项目,需间歇二年才能再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另外,部、省属高等院校项目由省教育厅归口提名,医疗卫生单位项目由省卫计委归口推荐,科普作品由省科协归口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由省总工会归口提名。

2、省企业技术创新奖:(1)企业填写《常州市2019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预申报企业情况表》(附件2)报送所在地辖市(区)科技局;(2)各辖市(区)科技局收集、初审预申报企业后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常州市科技局科服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科服处),逾期不予受理;(3)市科技局组织初评后择优提名,将拟提名企业于5月7日前反馈至各申报单位并公示;(4)5月22日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流程,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科服处。

3、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提名材料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项目在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提名书后,必须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网址为210.73.128.81),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科普作品需提供被提名作品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证明。

五、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均含附件)。

(2)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均含附件)。

2、报送时间、地点

5月22日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联系人:陆华、陈晓兰

联系电话:85681519

受理地点: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行政中心1号楼A座7楼721室)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联系人:钟林钧

联系电话:85681536

受理地点:市科技局国际处(行政中心1号楼A座7楼717室)

附件:

1、《常州市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预申报项目情况表》

2、《常州市2019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预申报企业情况表》

3、《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