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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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
常工信运行〔2019〕41号 |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发挥工业设计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经信运行﹝2015﹞59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2015年度认定的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由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应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申请表 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可以说明申报单位资质或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关于2015年度认定的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2,复核要求按《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复核材料与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相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结合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 (二)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复核)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后,于2019年5月8日前,统一行文连同申报(复核)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 联 系 人:徐伟强;联系电话:85681219。 附件:1、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申请表 2、参加复核的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申 请 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市县: 所属行业:装备制造□ 电子信息□ 消费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声明 1.本企业自愿向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申报。 2.本企业自愿遵守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常州工业设计中心评审、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4.本申报(复核)材料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相关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企业情况(一) 单位:万元、万美元、个、%
申报企业情况(二)
二、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一)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二) 单位:万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三、地方工信部门推荐意见表
注:本表由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填写并盖章。 附件2: 参加复核的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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