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
钟宣发 2018【2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镇、各街道,区有关单位:
根据《钟楼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镇、各街道联系人:
邹区镇 夏
蕴 83638070;
北港街道 陈小娟
88891231;
新闸街道 邵
晶 83268756;
五星街道 花晨凯
83970297;
永红街道 马
婷 86966127;
西林街道 章
玮 83880215;
南大街街道 孙歆雅
85282907;
荷花池街道 姚福达
86801130。
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联系人:
陈子达 88890083;
地址: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1036房间。
附件:1. 《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2.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和行业代码》
3. 《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
2018年 12月24日
附件1
2017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发展动能为主线,努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坚持实施“文化+”战略,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我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钟楼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其中,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必须是2018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设立的。
2.申报项目主体单位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及经营活动内容,必须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和行业代码》目录范围内。
3.申报单位须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5.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镇、各街道限报三个项目。
三、支持方向
扶持一批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供给质量、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优秀产业园区、平台、项目、品牌等。
(一)品牌提升类
1. 体现常州运河特色和定位,具有较高站位和影响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
2. 重大项目首次落地,对文化产业链具有提升和完善效应的文化产业龙头项目;
3. 体现和提升城市形象,拓展对外市场,参与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的文化走出去项目。
(二)园区平台类
4. 规划科学、定位清晰、产业集聚、贡献突出的文化产业园区载体;
5. 面向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为文化企业服务的文化产业公共平台项目;
6. 文化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或自建科技研发平台(实验室)项目;
(三)科技创新类
7. 以科技手段,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重大技改投入项目;
8. 凸显城市底蕴,以科技手段实现传统文化与市场深度结合的文化传承项目;
9. 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借助创意和设计积极引导文化消费的项目;
(四)数字网络类
10. 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先导,借助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
11. 以新媒体手段,创新文化产业内容、形式、手段、方式进行宣传或经营的媒体融合项目;
(五)文化旅游类
12. 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文化旅游消费的文化主题园区、文化特色小镇、文化产业街区等;
13. 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传统乡村形态和功能提升的文化旅游类项目;
(六)影视演艺类
14. 提升影视产业链发展能级,有利于提升常州影视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和后期制作能力的影视项目;
15. 引入国内领先的演艺资源或提供基础人才培训输出,并具有良好市场效应的演艺项目。
五、申报流程
1. 2019年1月21日前,申报单位对照《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3)形成申报材料,填写承诺函,并向所属镇、各街道宣传部门提出申请;
2. 2019年1月28日前,镇、各街道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比,推选出重点推荐项目,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按期汇总至区委宣传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平装。
六、申报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宣传。
2. 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3. 对照申报要求,按时完整报送材料。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
附件2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和行业代码
类 别 名 称 |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
第一部分 文化产品的生产 |
|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
|
(一)新闻服务 |
|
新闻业 |
8510 |
(二)出版服务 |
|
图书出版 |
8521 |
报纸出版 |
8522 |
期刊出版 |
8523 |
音像制品出版 |
8524 |
电子出版物出版 |
8525 |
其他出版业 |
8529 |
(三)发行服务 |
|
图书批发 |
5143 |
报刊批发 |
5144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
5145 |
图书、报刊零售 |
5243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
5244 |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
|
(一)广播电视服务 |
|
广播 |
8610 |
电视 |
8620 |
(二)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 |
|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
8630 |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
8640 |
电影放映 |
8650 |
录音制作 |
8660 |
三、文化艺术服务 |
|
(一)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 |
|
文艺创作与表演 |
8710 |
艺术表演场馆 |
8720 |
(二)图书馆与档案馆服务 |
|
图书馆 |
8731 |
档案馆 |
8732 |
(三)文化遗产保护服务 |
|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8740 |
博物馆 |
8750 |
烈士陵园、纪念馆 |
8760 |
(四)群众文化服务 |
|
群众文化活动 |
8770 |
(五)文化研究和社团服务 |
|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
7350 |
专业性团体(的服务) * |
9421 |
—学术理论社会团体的服务 |
|
—文化团体的服务 |
|
(六)文化艺术培训服务 |
|
文化艺术培训 |
8293 |
其他未列明教育 * |
8299 |
—美术、舞蹈、音乐辅导服务 |
|
(七)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其他文化艺术业 |
8790 |
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
|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 |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6420 |
(二)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
|
其他电信服务 * |
6319 |
—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
|
(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6321 |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6322 |
卫星传输服务 * |
6330 |
—传输、覆盖与接收服务 |
|
—设计、安装、调试、测试、监测等服务 |
|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
|
(一)广告服务 |
|
广告业 |
7240 |
(二)文化软件服务 |
|
软件开发 * |
6510 |
—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 |
|
数字内容服务 * |
6591 |
—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 |
|
(三)建筑设计服务 |
|
工程勘察设计 * |
7482 |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
|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 |
|
(四)专业设计服务 |
|
专业化设计服务 |
7491 |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
|
(一)景区游览服务 |
|
公园管理 |
7851 |
游览景区管理 |
7852 |
野生动物保护 * |
7712 |
—动物园和海洋馆、水族馆管理服务 |
|
野生植物保护 * |
7713 |
—植物园管理服务 |
|
(二)娱乐休闲服务 |
|
歌舞厅娱乐活动 |
8911 |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
8912 |
网吧活动 |
8913 |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
8919 |
游乐园 |
8920 |
其他娱乐业 |
8990 |
(三)摄影扩印服务 |
|
摄影扩印服务 |
7492 |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
|
(一)工艺美术品的制造 |
|
雕塑工艺品制造 |
2431 |
金属工艺品制造 |
2432 |
漆器工艺品制造 |
2433 |
花画工艺品制造 |
2434 |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
2435 |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
2436 |
地毯、挂毯制造 |
2437 |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 |
2438 |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
2439 |
(二)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 |
|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 |
3079 |
—陈设艺术陶瓷制品制造 |
|
(三)工艺美术品的销售 |
|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
5146 |
珠宝首饰零售 |
5245 |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
5246 |
|
|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
|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
|
(一)版权服务 |
|
知识产权服务 * |
7250 |
—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 |
|
(二)印刷复制服务 |
|
书、报刊印刷 |
2311 |
本册印制 |
2312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2319 |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
2320 |
记录媒介复制 |
2330 |
(三)文化经纪代理服务 |
|
文化娱乐经纪人 |
8941 |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8949 |
(四)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 |
|
贸易代理 * |
5181 |
—文化贸易代理服务 |
|
拍卖 * |
5182 |
—艺(美)术品、文物、古董、字画拍卖服务 |
|
(五)文化出租服务 |
|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 |
7121 |
—视频设备、照相器材和娱乐设备的出租服务 |
|
图书出租 |
7122 |
音像制品出租 |
7123 |
(六)会展服务 |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7292 |
(七)其他文化辅助生产 |
|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
7299 |
—公司礼仪和模特服务 |
|
—大型活动组织服务 |
|
—票务服务 |
|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
|
(一)办公用品的制造 |
|
文具制造 |
2411 |
笔的制造 |
2412 |
墨水、墨汁制造 |
2414 |
(二)乐器的制造 |
|
中乐器制造 |
2421 |
西乐器制造 |
2422 |
电子乐器制造 |
2423 |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
2429 |
(三)玩具的制造 |
|
玩具制造 |
2450 |
(四)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的制造 |
|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
2461 |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
2462 |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
2469 |
(五)视听设备的制造 |
|
电视机制造 |
3951 |
音响设备制造 |
3952 |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
3953 |
(六)焰火、鞭炮产品的制造 |
|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
2672 |
(七)文化用纸的制造 |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
2221 |
—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
手工纸制造 |
2222 |
(八)文化用油墨颜料的制造 |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2642 |
颜料制造 * |
2643 |
—文化用颜料制造 |
|
(九)文化用化学品的制造 |
|
信息化学品制造 * |
2664 |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的制造 |
|
(十)其他文化用品的制造 |
|
照明灯具制造 * |
3872 |
—装饰用灯和影视舞台灯制造 |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
3990 |
—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制造 |
|
(十一)文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 |
|
文具用品批发 |
5141 |
文具用品零售 |
5241 |
乐器零售 |
5247 |
照相器材零售 |
5248 |
(十二)文化用家电的销售 |
|
家用电器批发 * |
5137 |
—文化用家用电器批发 |
|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
5271 |
(十三)其他文化用品的销售 |
|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
5149 |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
5249 |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
|
(一)印刷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
3542 |
(二)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
3931 |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
3932 |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3939 |
电影机械制造 |
3471 |
(三)其他文化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
3472 |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
3473 |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
3474 |
(四)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 |
|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 |
5178 |
—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批发 |
|
(五)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
|
电气设备批发 * |
5176 |
—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
|
附件3
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项目申报表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法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 审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钟楼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项目申报
承 诺 书
1.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2018年度钟楼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接受并保证按相关要求填报资料。
2. 本单位保证送审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并与其它各级各类财政扶持项目的建设内容无重复。
3. 本单位保证申报项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 本单位保证完成的项目内容符合项目申报目标,如有虚假,一经查实,配合项目管理部门,退回项目资金,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钟楼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项目申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附件要求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保障等);
2. 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
3.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等(复印件);
4. 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5.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申请保费补贴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保险协议或保险合同文本(复印件);
6. 动漫项目需提供播出证明;
7.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8. 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本表须经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3份,项目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一册。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属扶持类别 |
|
A.品牌提升类B.园区平台类C.科技创新类D.数字网络类E.文化旅游类 F.影视演艺类 |
||||||||||||||||
项目资金 来 源 |
申请资助(万元) |
自有资金(万元) |
银行贷款(万元) |
其他资金(万元) |
||||||||||||||
|
|
|
|
|||||||||||||||
申请资金用 途 |
设备购置费(万元) |
研发经费(万元) |
人员经费(万元) |
其他(万元) |
||||||||||||||
|
|
|
|
|||||||||||||||
项目是否已得到 政府其他资助 (请如实填写) |
|
A.否 B.是: (专项资金名称) (额度/万元) |
||||||||||||||||
单位基本信息 |
申报单位名称 |
|
||||||||||||||||
主营业务活动 |
1. 2. 3.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登记注册类别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单位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
|||||||||||||
项目联系人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
|||||||||||||
单位详细地址 |
区 街道(镇) |
|||||||||||||||||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应交增值税 |
本年折旧 |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 |
期末从业 人员(人) |
||||||||||||
|
|
|
|
|
|
|||||||||||||
区统计局审核意见 |
|
|||||||||||||||||
填表说明:
一、有选择项的栏目,请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相应的空格内。
二、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
三、单位基本信息中登记注册类别按登记部门登记的类别填写。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与规模): 2. 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 3.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资产及经营状况、效益分析等): 4. 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包括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利用、在地区与行业的地位、产业竞争力、创意情况、创新人才及对高新技术的应用等): 5. 项目实施保障(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保障条件): (以上五项总字数限4000字以内)
|
三、初审部门审核意见及推荐理由
|
||
镇、街道 宣传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