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的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评选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的通知 | |||
索?引?号: 014133090/2018-00031 | |||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 |||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18〕50号 | 发布机构: 科技局 | ||
产生日期: 2018-12-11 | 发布日期: 2018-12-13 | ||
内容概述: 关于评选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的通知 |
关于评选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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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励办法》(武政办发〔2018〕第190号)文件精神,决定表彰不超过5名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不超过8名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不超过50名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申请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本区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主要负责人。 2、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主导产品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或者竞争潜力。 3、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重视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工作:j所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k近三年拥有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或PCT专利,l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m积极推动产学研各方联合开发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享有较高知名度。 5、所在企业近两年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者优先推荐。 6、所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事故,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二)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我区企事业单位的一线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和再创新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的发展;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成果达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3、近两年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者优先推荐。 4、成果业绩以近两年为主。 (三)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且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中,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成绩卓著,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和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不能同时申报。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三个奖项,每一个企业每次总计限报一名。 二、评选程序 1、各申报单位根据条件推荐候选人。 2、各镇、开发区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名额分配(附件一)及申报要求初审后报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奖办,设在区科学技术局)。其中区级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候选人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候选人由当地政府负责审核。 3、科奖办受理申报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候选人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相关专业评审组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并推荐候选人。 4、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以上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报区政府审定。 6、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各镇、开发区或各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查,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镇、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各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名。 2、申报材料一律打印。材料包括:(1)《武进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家申报表》、《武进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申报表》、《武进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主要工作业绩”栏如实反映近两年来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主要论文论著等内容;(2)典型事迹材料1份,主要反映近两年来的工作实绩;(3)其它材料:根据申报奖项需要,提供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数据、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件、专利证书、刊物上发表的作品(论文)、重点工程和引进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完成者等证明材料及其它可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提供复印件)。(4)《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推荐名册》由各镇、开发区和主管部门填写(1份)。 3、申报材料由各镇、开发区或各主管部门于2018年12月21日前报区科技局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科技局办公室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86310226、13337886069 电子邮箱:654268705@qq.com 附件: 2.2016-2017年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推荐名册 3. 武进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申报表
武进区科技工作者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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