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武进区农产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武进区农产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8-12-06 14: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加快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及平台,提升全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2017-2019)>的通知》(武政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现将2018年度武进区农产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型企业、销售食用及加工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武进的企业,具备在线下单和支付功能等服务。
二、申报工作程序
1. 申报单位对照《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2017-2019)>的通知》(武政发〔2017〕24号)自行申报。
2.申报企业请于12月18日前登录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http://3nong.czfb.gov.cn/czafpms/)选择区级项目进行申报(已有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账号,新申报企业需先注册账号),并于同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农业局,项目将由农业局、商务局与财政局联合进行现场审核(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单位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补贴的,需填写《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市级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销售补贴的,需填写《武进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销售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销量证明数据;
3、申请销售食用及加工农副产品电子商务销售补贴的,需填写《武进区销售食用及加工农副产品电子商务销售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销量证明数据。
申报同时需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⑴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涉及行业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等;
⑵企业2018年全部平台销售额、订单量浏览量、注册用户数等网上截图数据的证明材料;
⑶ 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⑷ 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四、其他事项
1、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把好初审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时间要求。符合申报条件单位,项目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请于12月18日前完成。
3、联系电话:区农业局市场信息科86310201;区商务局市场管理科86310493。
4、本通知由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