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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通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区双创人才创业类组织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类申报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1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11日后出生)。

3、截至201812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16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5、申报企业应于201812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6、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7、创办企业应于2017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注册成立,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8、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截至20181231日前已实缴),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申报联系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联系我们: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进、赵怡  0519-88516931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65号人才广场三楼30/3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