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遴选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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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
常经信装备〔2018〕347号 |
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遴选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常发〔2015〕20号)和《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和制造业整体竞争力,现拟组织开展2018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已获得常州市智能车间认定,已经获得 “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请组织企业认真对照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见附件1)编写《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见附件2),填报《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见附件3),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同时,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申报企业需登录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水平评价系统(http://mvp.cammm.com.cn/)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遴选示范智能车间的重要参考。 三、请各地经信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认真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各地经信部门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统一填报《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四、请各地经信部门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的请示、汇总表、企业承诺书、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相应电子文档材料同步报送。 联系人: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戴国俊、何敏;联系电话:0519-85681221。 附件: 1、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2、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 3、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 4、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信用承诺书 5、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 2018年12月3日 附件1: 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已经获得市级智能车间认定; (二)企业必须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企业的人均产出率和人均效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五)企业应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 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化人才队伍。 二、申请认定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车间应基本符合以下条件: 1、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60%。 2、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3、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联网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基于主生产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计划、物料、设备等数据的变化和异常自动实现动态调度;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可视化系统实时呈现包含生产状况、品质状况、设备状况等生产数据。 4、过程质量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质量管理系统和检测设备无缝集成,质量信息自动录入信息系统。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5、物料配送智能化。基于条形码、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出入库管理,实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理等业务的集成;能够基于生产线实际生产情况拉动物料配送,根据客户和产品需求调整目标库存水平。 6、车间环境管控智能化。根据车间生产制造特点和需求,配备相应的车间环境(热感、烟感、温度、湿度、有害气体、粉尘等)智能监测、调节、处理系统,实现对车间工业卫生、安全生产、环境自动监控、自动检测、自动报警等智能化控制。 7、能源资源利用集约化。建立能源综合管理监测系统,主要用能设备实现实时监测与控制;建立产耗预测模型,车间水、电、气(汽)、煤、油以及物料等消耗实现实时监控、自动分析,实现资源能源的优化调度、平衡预测和有效管理。 8、车间网络系统实现安全可控。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制度,及时备份重要数据,实现双机热备;车间部署的互联网、局域网、物联网、以太网和现场总线等网络环境具备较好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恢复等能力,应用防病毒软件、防火墙、采取漏洞扫描、运维审计等防护措施,网络系统实现安全可控。 9、车间内外实现联动协同。车间与车间外部信息系统实现集成互联,相关数据实现自动接收、自动反馈;集成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及仿真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制造执行系统(ME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信息与自动化系统,车间内外实现管控一体化。 10、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车间实施智能化改造后,劳动强度大幅降低,工作环境明显改善,生产效率明显提升,不良品率显著降低,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附件2:2018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 车 间 名 称 申 报 单 位(盖 章) 联 系 人 及手 机 申 报 日 期 所在市(区)经信(发)局(盖章) (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三)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智能制造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智能制造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智能车间情况概述 (一)企业建设智能车间的目的和意义 (二)企业建设智能车间的目标和任务 (三)当前国内外同行业智能车间建设情况 (四)智能车间对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的示范点、创新点; 三、智能车间具体情况介绍 (一)智能装备应用情况。车间内应用的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情况,包括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以及设备的具体功能及性能指标等。 (二)车间设备联网情况。车间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的情况,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请提供车间信息通信系统与网络结构图,对架构进行说明;提供实现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的方案;详细描述企业信息安全保障的情况。 (三)生产过程实时调度情况。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远程诊断分析情况。车间作业计划生成情况,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采集传送情况,生产制造过程根据计划、物料、设备等数据变化和异常自动动态调度情况。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可视化情况,可视化系统实时呈现包含生产状况、品质状况、设备状况等生产数据情况。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的架构,描述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子系统的功能;描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的技术方案。 (四)过程质量可追溯情况。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情况,产品质量在线自动检测、自动记录及报警情况,产品质量信息实时上传信息系统情况。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情况。通过产品档案对每个批次产品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情况。 (五)物料配送智能化情况。生产过程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的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化系统的整体架构图;物流设施及设备的清单;描述物流系统的自动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特征。请描述电子单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链软硬件系统架构图、信息集成图;描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理等业务的集成情况;提供物流过程可视化、可追溯管理的实施方案;描述定制化增值服务的类别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六)车间环境智能管控情况。车间环境(热感、烟感、温度、湿度、有害气体、粉尘等)智能监测、调节、处理系统情况。车间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的计划情况,在信息系统中对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理过程进行追溯的情况,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等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车间是否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七)资源能源消耗智能管控情况。能源综合管理监测系统建立情况,请提供能源综合监测系统架构图、主要功能描述。企业生产与能耗预测模型构建情况及应用效果,生产与能耗预测模型构成及应用效果。重点环节节能优化模型构建情况及应用效果。能源供给、调配、转换、使用等重点环节的节能优化模型构成及应用效果。 (八)车间网络系统安全可控情况。车间内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技术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响应恢复能力建设情况,包括车间重要数据及时备份情况,采用防病毒软件、防火墙情况,采取漏洞扫描、运维审计等防护措施情况,车间建立的网络安全制度情况,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恢复情况。为确保车间安全可控而组织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加固等工作情况,有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请附报告摘要。 (九)车间内外实现联动协同情况。车间与车间外部信息系统联通情况、数据接收反馈情况。车间集成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及仿真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制造执行系统(ME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信息与自动化系统情况。 (十)经济效益提升情况。车间智能化改造实施前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对比,包括生产效率提升情况、产品质量提升情况、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情况、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情况(着重介绍,尽可能列出数据、图片或视频资料)。 四、相关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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