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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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11-05 】 字号:【大 中 小】 |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常州市名牌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常州市名牌包括农业名牌(含食品)、制造业名牌(含传统特色手工艺品)和服务业名牌,其申报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工作 2018年常州市名牌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两部分,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数据必须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常州市名牌申请表(见附件2—4,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本《通知》规定的申请表。申报企业进入常州市名牌申报入口(http://218.93.122.133:8888/czzj)进行注册后即可下载申请表。证明材料清单见申请表中目录。网上申报除填写必要数据信息以外还需上传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合并扫描件(PDF或word)。纸质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盖章)和证明材料,务必双面打印并胶装成为一整册,于书脊处标注“辖市(区)+企业简称+2018年度常州市名牌申报材料”。 为客观、公正评价常州市名牌申报企业的综合经济状况,申报企业需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无法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计部门的销售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见附件5),有出口销售的还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商务部门的销售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见附件6)。 企业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请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于11月6日至11月20日登陆进行网上申报。11月21日零点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2. 资格初审。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网上初审的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7)以及相应的书面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报送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请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于11月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初审和材料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请表中的《企业承诺书》,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加盖企业公章。 2. 严明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请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对本地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3. 对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三年内不再受理常州市名牌申请。 4. 常州市名牌评价工作将严格按照《常州市名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收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申报企业应严格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常州市名牌评价工作,拒绝和抵制假借名牌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联系人:熊金茗,联系电话:0519—86666259。 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