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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宣通〔2018〕58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市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6〕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 《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 初审部门及名额分配。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面向社会受理文化产业类资助项目的申报,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多个环节,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6〕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发展动能为主线,努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坚持实施“文化+”战略,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扶持一批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供给质量、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优秀产业园区、平台、项目、品牌等。

(一)品牌提升类

1. 体现常州运河特色和定位,具有较高站位和影响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

2. 重大项目首次落地,对文化产业链具有提升和完善效应的文化产业龙头项目;

3. 体现和提升城市形象,拓展对外市场,参与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的文化走出去项目。

(二)园区平台类

4. 规划科学、定位清晰、产业集聚、贡献突出的文化产业园区载体;

5. 面向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为文化企业服务的文化产业公共平台项目;

6. 文化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或自建科技研发平台(实验室)项目;

(三)科技创新类

7. 以科技手段,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重大技改投入项目;

8. 凸显城市底蕴,以科技手段实现传统文化与市场深度结合的文化传承项目;

9. 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借助创意和设计积极引导文化消费的项目;

(四)数字网络类

10. 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先导,借助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

11. 以新媒体手段,创新文化产业内容、形式、手段、方式进行宣传或经营的媒体融合项目;

(五)文化旅游类

12. 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文化旅游消费的文化主题园区、文化特色小镇、文化产业街区等;

13. 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传统乡村形态和功能提升的文化旅游类项目;

(六)影视演艺类

14. 提升影视产业链发展能级,有利于提升常州影视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和后期制作能力的影视项目;

15. 引入国内领先的演艺资源或提供基础人才培训输出,并具有良好市场效应的演艺项目。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常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其中,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必须是2018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设立的。

2. 申报项目主体单位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及经营活动内容,必须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和行业代码》目录范围内。

3. 申报单位须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5. 以前年度已获得中央、省和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6. 原则上2017年获得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企业2018年不再连续扶持,有特别优秀的项目并经初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共同认可后可以继续扶持。

四、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补贴类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工、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应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专项贷款;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后已完工的项目。

五、申报评审流程

1. 2018年9月20日前,申报单位对照《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形成申报材料,填写承诺函,并向相关初审部门提出申请;

2. 2018年9月30日前,各初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比,推选出重点推荐项目,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按期汇总至市委宣传部文改办,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平装。

3.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优选出拟扶持的项目。

4.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扶持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无异议后予以公示,由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5. 市委宣传部与有关责任方签订专项资金项目合同,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宣传。

2. 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于申报项目存在虚假和欺骗情况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于获得扶持的企业和项目,经查发现申报不实或者进度不足的,对于扶持资金予以收回。

3. 对照申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

附件2

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法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  审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项目申报

承 诺 书

 

1.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2018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接受并保证按相关要求填报资料。

2. 本单位保证送审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并与其它各级各类财政扶持项目的建设内容无重复。

3. 本单位保证申报项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 本单位保证完成的项目内容符合项目申报目标,如有虚假,一经查实,配合项目管理部门,退回项目资金,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常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项目申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附件要求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保障等);

2. 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

3.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等(复印件);

4. 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5.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申请保费补贴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保险协议或保险合同文本(复印件);

6. 动漫项目需提供播出证明;

7.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8. 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本表须经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5份,项目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一册。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扶持类别

 

A.品牌提升类B.园区平台类C.科技创新D.数字网络类E.文化旅游类

F.影视演艺类

项目资金

  

申请资助(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申请资金用  

设备购置费(万元)

研发经费(万元)

人员经费(万元)

其他(万元)

 

 

 

 

项目是否已得到

政府其他资助

(请如实填写)

 

A.

B.是:            (专项资金名称)

                 (额度/万元)

单位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活动

1.                 2.               3.    
         

注册资本

              (万元)

登记注册类别

 

开户银行及帐号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网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项目联系人

 

 

固定电话

 

单位详细地址

                                   街道(镇)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

增值税

本年折旧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从业

人员(人)

 

 

 

 

 

 

市统计局审核意见

 

填表说明:

一、有选择项的栏目,请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相应的空格内。

二、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

三、单位基本信息中登记注册类别按登记部门登记的类别填写。

四、项目所属扶持类别,请填写扶持大类加小类,共有十种。例如:A-1,B-5,C-8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与规模):

2. 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

3.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资产及经营状况、效益分析等):

4. 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包括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利用、在地区与行业的地位、产业竞争力、创意情况、创新人才及对高新技术的应用等):

5. 项目实施保障(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保障条件):

(以上五项总字数限4000字以内)

 

三、初审部门审核意见及推荐理由

 

 

 

 

 

 

 

 

 

 

 

 

 

 

 

 

 

 

 

 

 

 

 

 

 

                                        

                                                

 

附件3

初审部门及名额分配

 

常州市发改委(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市经信委(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市科技局(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市文广新局(限额申报6个项目)

常州市旅游局(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市工商局(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日报社(限额申报3个项目)

常州广播电视台(限额申报3个项目)

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限额申报4个项目)

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限额申报2个项目)

中共金坛区委宣传部(限额申报4个项目)

中共武进区委宣传部(限额申报7个项目)

中共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限额申报7个项目)

中共天宁区委宣传部(限额申报6个项目)

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限额申报6个项目)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