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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百家新动能培育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百家新动能培育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9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促进新经济快速发展、新动能加速集聚,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开展百家新动能培育企业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新动能培育企业涉及重点领域包括:视听新媒体、智慧照明、车联网与智能汽车、智能绿色家居、工业物联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导航、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智能穿戴设备、工业软件、智能电网、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机器人、3D打印、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与设备、重大疾病个性化诊治、生物识别、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光伏分布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核电装备、海洋工程关键装备设计制造、航空产业、航天产业、再制造、食品追溯防伪保真、高档数控机床及专业加工装备、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地产、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医疗、商贸流通与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型节能环保服务、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信用服务、创意设计、时尚品牌、服饰与化妆用品、新型养老服务、高技术服务业,共50个类别。后期,将根据本市新动能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培育情况,对发展导向进行及时调整。

二、具体要求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填报附件1,由辖市、区发改部门汇总后形成附件2。辖市、区发改部门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于6月22日(周五)17:00前报至我委服务业处。

联系人:吴文强,电话:85681090邮箱:277814027@qq.com

 

附件:1.新动能培育企业推荐表(镇、街道、开发区)

2.新动能培育企业推荐表(辖市、区)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