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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来源: 中国常州网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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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常各高校科研处,驻常各部队政治处:
  根据《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常政办发〔2014〕88号)的规定,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近期正式启动。本次评奖活动与江苏省第十五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同步开展。现将《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


  常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 申报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常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普及示范基地、驻常部队集体或所属个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 申报范围:本市作者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和省级以上(JS)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级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3. 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同一作者作为第一作者只能有一项成果参评。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 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达到30%以上,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6. 丛书可以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不以丛书申报参评的,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放弃统一申报。
  7. 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 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9. 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0. 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 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2. 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3.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等16个申报学科。申报人应根据申报成果内容,对照省市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申报参加省级评奖的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人文社科知识传播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类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本届评奖分A、B两类,A类含高校、党校、高职及高专校,其他为B类。
  三、接受申报和咨询的单位
  市评奖办公室,联系地点:市社科联办公室(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座1424室),联系电话:85683850,85683854,联系人:耿丽珍(13961126113),李军(15006110126)。
  市评奖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协调处理未尽事宜。
  四、申报时间
  2018年5月8日9:00—5月31日24:00(超出此时间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五、申报办法
  1. 第一类:申报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含学术成果和社科普及类成果)
  (1)申报对象:有意申报省级哲社奖的在常高校(党校、市属职校除外)作者、常州市社科普及类成果作者
  (2)申报端口:http://61.155.238.20/sk/web_root/
  (3)申报时间:2018年5月5日9:00—5月25日17:00
  (4)申报说明:
  ①申报人按申报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推荐选择IE9及其以上版本,或chrome(64)、firefox7(58)浏览器。
  ②下载并打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向省社科评奖办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1份(其中学术论文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社科普及类成果的佐证材料详见本须知第一款第10条)等一式2份。
  ④社科普及类成果,不论是省属高校,还是其他单位作者,都可以直接申报江苏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没有名额限制。
  ⑤省社科联评奖办联系电话:025-83353782、83312461,
  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25-83125985
  025-58800888转满庭芳厅
  2. 第二类:申报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申报对象:有意申报市级哲社奖的作者
  (2)申报步骤:
  ①第一步:省社科评奖系统备案
  申报人登录省社科评奖系统常州端口,推荐选择IE9及其以上版本,或chrome(64)、firefox7(58)浏览器,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下载由省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版)。
  备案端口: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
  登录密码:173F18AC
  ②第二步:市社科评奖系统申报
  申报人登录“常州社科网”社科评奖系统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务必将省系统生成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版)作为“成果原件”之一在市级平台进行上传。
  市级端口:http://www.czskl.org/class/AEEQJNOQ
  (3)申报时间:2018年5月8日9:00—5月31日24:00
  (4)申报说明:
  ①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省市联动的形式。根据省评奖委员会要求,申报常州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在省评奖申报平台备案,然后才有资格参加市级评奖。
  ②申报者在网上申报书过程中,需上传相应的佐证资料,具体要求为:
  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其他佐证资料的pdf电子版。
  著作:均需提交纸质原件一份,提交渠道为:各辖市、区作者申报由辖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扎口;教育系统作者(除高校外)申报由市教育教研室负责扎口;高校作者申报由各高校科研处负责扎口;其他可直接上报市评奖办。译著还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如无电子版,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内部成果:成果摘要、原文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的pdf电子版。
  外文成果: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pdf格式)。
  ③申报人在市级平台申报系统填写完毕,请仔细核查有无漏填或错填项目,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完毕,须通过申报页面顶部“查询”功能进行复查校验,确保能看到所申报内容,方为成功提交。对于成功提交后的申报信息,系统不支持二次修改,如确需修改或重报,请及时联系市评奖办技术人员(联系人:许健、丁秋娜,电话:85683850、85683852,手机:13961125998、13809077551)。
  ④若成果(含社科普及类成果)已在第一类申报端口完成省级申报,有意继续申报市奖的,可直接进入第二类第二步操作完成市级申报,无需再进行第二类第一步的省级备案。
  ⑤市评奖办在市级申报成果的初审中,将对未按要求上传《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版)的成果实行一票否决。申报者请保持手机畅通,并通过刷新申报界面查询申报状态,如显示“通过审核”即已具备参评资格。
  ⑥申报市级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市评奖委员会择优推荐参加省奖评审。
  ⑦申报成果的原件在评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可由申报人至市评奖办公室自行领回,逾期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