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工信厅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公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厅机关对200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过程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缺乏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失效或废止,将已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又属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现将我厅继续有效、拟修改、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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