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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等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增强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信息化加快发展。进入“十三五”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十三五”智慧江苏建设发展规划》、《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发展。2019年,我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2.7,位居全国第三、省区第二;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在5G网络建设应用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了全省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5亿元,截至今年4月底,共累计建设5G基站3.1万座,在全省各设区市核心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形成连续覆盖的5G网络。其中南京、无锡、苏州三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已经形成大规模连续覆盖。积极推动5G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领域试点应用。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与镇江、连云港、省交通运输厅等签署5G网络建设和应用战略合作协议,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与各行业企业签订5G试点应用项目超过400个。落实推进国家“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重点储备了融合应用项目120多个。

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方面,我省制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徐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5个项目获得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3家企业、6个街道、1个基地获得国家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涌现出孩子王OTO生态服务平台、苏宁无车承运人平台、随易食行生鲜电商平台等一批重点消费级互联网平台。开展全省首批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能家居、智慧交通等领域优秀产品遴选,集中培育50家信息消费企业和81个优秀产品服务。2019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超过5600亿元,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9万亿元,信息消费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9万亿元。

今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为确保今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新基建、消费扩容提质等一系列扶持政策。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在此背景下,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链接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对稳投资、促消费、助升级,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带动潜力巨大。

二、政策着力点

疫情期间,省领导多次就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批示。省各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积极行动,省内300多家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了近600个线上服务产品,有力支撑精准化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据初步统计,一季度全省约有5.2万家企业应用省内平台线上服务,约700多万移动端用户师生在线互动授课。可以预见,线上消费、在线办公、网络协同、云端服务需求将大幅提升,大力促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军企业、加快信息消费高端产品供给成为当前发展重要抓手。

制定《政策措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加快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落地实施,打造新基建、新消费、新制造,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红利。二是加大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解决5G网络、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选址、供电、资源开放、频率干扰等,带动整个经济稳定持续增长。三是大力发展线上消费、网络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挖掘释放信息消费和互联网经济有效需求,对冲疫情冲击造成的不利影响。四是引导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释放数字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举措

《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释放信息消费增长潜能、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保障措施4个部分共29条。

(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一部分针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速提档的问题,提出了5G网络建设、“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新一代数据中心和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5条政策措施。5G网络建设方面,提出了扩大5G建设投资规模,今年共投资120亿元,新建5G基站5.2万个,实现各市县城区、重点中心镇5G网络全覆盖;对完成建设任务及采购计划的电信、广电运营企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供电;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资源面向5G等网络设施免费开放。工业互联网建设方面,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工业应用场景与融合应用标杆项目建设的重点企业、单位给予支持。新一代数据中心布局方面,对新建、扩建符合国标A级或T4建设标准的超算中心、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项目,保障用地、能耗指标配额,并推动转供电改直供电。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国家、省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支持车载终端后装投放、充电桩建设,加大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工程机械等领域车联网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力度。

(二)释放信息消费增长潜能。第二部分针对传统消费受疫情影响回落的难题,提出了智能终端设备升级换代、超高清视频推广应用、智能家居场景化应用、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以及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智慧环保、智慧警务建设等11条政策措施。智能终端设备方面,对消费者购买5G智能终端设备按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套餐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终端产品以旧换新。超高清视频方面,加大4K超高清视频节目供给,打造 4K超高清示范小区和体验门店。智能家居方面,加大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供给,建设5家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智能网联汽车方面,重点研发L2-L3级智能网联商用车,支持整车企业推出智能辅助驾驶量产车型。智慧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组织开展全省线上线下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完成100所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培育认定,建设无车承运人监测与服务平台,开设线上“文旅超市”实现文旅产品和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完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APP”等智慧环保服务产品,加快推动智能泛在感知网、“城市大脑”、“公交都市”、雪亮工程等建设。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第三部分针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受疫情影响的问题,提出了促进软件产业和互联网经济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智能制造示范应用等7条政策措施。软件产业和互联网经济方面,重点发展核心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对首次入围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的重点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数据云计算产业方面,建立我省大数据重点企业库,支持和鼓励大数据在工业、农业、警务等重点行业应用,对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方面,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人工智能测评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组织区块链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组织实施30项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重点项目,新培育5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0家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家“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新增3.5万家核心业务上云企业,培育3000家左右星级上云企业。智能制造示范方面,新培育省级示范智能车间200家,遴选10个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省级智能工厂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认养农业、都市农业、分享农业等新业态,打造“互联网+”“乡村综合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4项政策措施。一是重大项目扶持。围绕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培育遴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重点示范项目,开展强链补链和项目储备,建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督促评估制度。二是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制造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信息化建设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新增项目放宽用地纳税条件,支持各地发放“信息消费券”“消费补贴”。三是财税金融支持。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四是人才发展支撑。引导各类创投机构参与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股权投资,依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人才板”,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双创”企业提供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