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补充通知
<!--end-->
苏工信中小〔2018〕3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认定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18〕12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评审推荐办法》(苏中小信〔2007〕82号,以下简称《评审推荐办法》),现就推荐2018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技术平台”)的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依托13个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成果转化、信息化应用、装备升级改造提升等服务的平台。
(二)依托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的,利用自身研发、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整合集聚各类创新社会资源,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服务,带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促进融通发展的平台。
二、推荐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评审推荐办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能力。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的创新平台,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运作主体,带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机制,解决共性技术难题的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根据苏工信中小〔2018〕12号文件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网上申报请登录http://www.smejs.cn,点击“服务大数据平台”栏目,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请按《评审推荐办法》第五条要求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技术类(含信息化类)平台纸质申报材料由设区市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其他类平台申报材料按苏工信中小〔2018〕12号文件要求申报。网上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周建中;电话:025-86635636;邮箱:108717517@QQ.com。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2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