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质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标准是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近年来,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一批质量标准相关实验室相继设立,在提升质量水平、促进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质量技术创新及应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现就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中对质量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强化质量基础和产业应用融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技术资源和力量,面向产业基础和产业链质量,布局一批重点领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公益性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加强开放共享、产业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服务产业质量升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力争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掌握质量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突破一批检验检测新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智能化高端检测设备,形成一批重点产业标准及认证方法,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基本建成同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与安全保障相适应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分步实施,形成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合理布局。坚持重点支持、动态调整,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重点支持具有基础研究能力、技术创新能力、高效管理能力的实验室。
(二)把准功能定位。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围绕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领域,开展质量政策、质量科学、共性质量工程技术、标准(标准样品)实验验证、计量检测技术、方法和测试装备研究、产品安全评估和监管技术等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发挥质量标准支撑引领作用。
(三)建立“进退”机制。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采取产学研用合作模式,通过自上而下定向设立与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建设。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或阶段性评价,建立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进退”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四)聚焦研究重点。
1. 质量政策体系研究。开展涵盖工业发展、出口贸易、环境控制、食品安全、动物和植物健康安全、科学和技术发展等多方面的质量政策研究;开展质量治理影响评估,实施质量基础效能评价分析;适应新技术、新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开展法规、标准、制度等政策的协同研究,推动形成良好的质量生态系统。
2. 质量基础研究。基于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产业发展新趋势,开展质量基础理论、技术、方法研究。围绕质量管理数字化、零缺陷质量管理、质量可靠性工程、供应链质量管理、数字模型质量管理等领域,开展质量技术预见。开展面向研发设计、成果转化、生产制造的质量基础和标准规范研究。
3. 质量共性技术研究。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能源电子、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质量共性技术研究,解决技术、质量、标准协同的关键问题。建立标准实验验证平台,研究关键共性验证技术,提高标准在重点领域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应用效能。加强智能质量监控、智能测量、自主决策、数字线程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4. 质量协同服务推进。探索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质量技术服务新模式,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探索“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5. 传统质量安全机理研究。针对传统产品,从人体危害、化学、物理、火灾等角度,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研究、开展缺陷与伤害机理研究和人体健康安全基准线研究,开展耐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研究。研发产品非标准测试方法和测试装备,测试产品在极端工况下的安全特性。建立质量安全和典型缺陷模式数据库,加强消费预警分析。
6. 新型产品安全问题研究。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跟踪国际产品安全发展趋势,加强产品安全关键因素研究,加强质量追溯和健康调查分析,开展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技术研究,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培育自主可控的新型产品安全关键技术创新与安全评价体系。
(五)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资源,创新实验室建设机制,以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研究机构为重点,提升质量技术协同能力,为产业集聚区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质量技术协同服务,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突出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形成多元投入、广泛参与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新格局。实施实验室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成立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有关政策办法、建设领域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评审和管理。
(二)强化政策激励。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运行和科研经费,主要由依托单位、有关合作单位自筹解决。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规划、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安排一定的投资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相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运行的相关政策。
(三)加强考核验收。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检查整体运行状况和建设目标、考核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促进其加强能力建设。对不符合建设与运行要求的,给予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则取消其资格。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