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扶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政策解析(八)
消息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江苏财政扶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政策解析(八)
龙头企业篇
1.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扶持内容?
答: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子、种苗的繁育及推广、技术研发、设备引进、生产加工、冷藏物流、物联网技术等环节。适当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生产技术人员培训、鲜活农产品冷藏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检测、仓储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
2、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补助对象、标准有何规定?
答: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补助对象: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所在园区管委会。
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单体项目申请省级补助100-200万元;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单体项目可申请省级补助50-100万元。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的,单体项目可申请省级补助200-300万元。
3、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具体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条件:(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符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连续两年企业销售收入增幅超过10%,带动省内农户数增幅达到8%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申报项目新增投资不得低于800万元,省级以下龙头企业申报项目新增投资不得低于300万元。优先扶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全省“五个一”示范创建先进企业。适当扶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2)申报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的,项目新增投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优先扶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新增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